针对 “反中乱港分子钟翰林得到英国所谓‘庇护’” 一事,中国外交部及驻港公署已多次明确回应,强调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立场。以下从事件背景、官方回应、法律依据及国际影响四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事件背景:钟翰林的违法行径与潜逃轨迹
钟翰林系 “港独” 组织 “学生动源” 前召集人,2021 年因分裂国家罪和洗黑钱罪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 43 个月。2023 年 6 月刑满释放后,他需遵守一年监管令,但却在 2023 年 12 月以 “赴日本旅游” 为由潜逃英国,并宣称申请 “政治庇护”。2024 年 12 月,香港特区政府将其列入通缉名单,悬红 100 万港元追缉,并撤销其特区护照。截至 2025 年 8 月,钟翰林仍在英国活动,成立 “香港独立倡议委员会” 继续鼓吹 “港独”,并呼吁外国干预香港事务。

二、外交部及驻港公署的严正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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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与法治立场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 2025 年 8 月 19 日例行记者会上明确指出,钟翰林是被香港警方依法通缉的反中乱港分子,香港特区政府反对任何国家包庇罪犯。中方敦促有关国家尊重中国主权和香港法治,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亦强调,钟翰林等人是 “彻头彻尾的犯罪分子”,海外不是法外之地,有关国家的包庇行为是 “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和对法治精神的亵渎”。 -
对英国的针对性谴责
中方多次点名英国,批评其为钟翰林等乱港分子提供 “庇护” 的行为。外交部驻港公署指出,英国将政治操弄凌驾于法律之上,对自身严苛的国安法律体系讳莫如深,却打着 “民主人权” 幌子为违法犯罪行为开脱。这种批评呼应了中方一贯主张 —— 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无权干涉。 -
对钟翰林的法律定性
中方始终强调,钟翰林的行为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其潜逃海外后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径,已构成 “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特区政府通过撤销护照、追缉关联人员等措施,持续压缩其活动空间。
三、法律依据与国际实践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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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法律框架的冲突
中英之间未签署引渡条约,但香港特区政府依据《香港国安法》第 33 条,对潜逃海外的乱港分子实施跨境追缉。英国若给予钟翰林庇护,将违反国际法中 “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的基本原则,也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精神相悖。 -
英国庇护政策的双重标准
英国内政部历史数据显示,2020 年以来 299 宗香港人申请政治庇护的个案中,仅 28 宗获批,批核率不足一成。其拒绝理由通常是 “能获得护照即无危险”。钟翰林自称已获庇护,但英国政府未发布官方声明,其所谓 “庇护” 更可能是临时居留许可或人道主义签证,而非正式政治庇护。这种选择性执法暴露了英国在人权问题上的虚伪性 —— 对本国国安法律严格执行,却对香港国安法横加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