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多部门进一步细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明确规定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严禁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此举旨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实施以来,有效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推动了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公平。但随着计划的深入推进,部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带来的隐患逐渐凸显:承包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压缩食材成本、降低供餐标准,甚至采购劣质食材,导致学生餐营养不达标、食品安全存风险;同时,承包模式下责任主体模糊,容易出现监管真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快速追溯和追责。
此次教育部明确禁止相关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并非临时举措,而是对现有政策的强化与细化。早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中,就已明确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近期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再次强调这一要求,进一步明确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需坚守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确保每一分膳食经费都用在学生身上。
按照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需全面落实食堂自主经营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覆盖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全流程。学校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不合格食材,同时按照学生营养指南科学配餐,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食品,兼顾营养与口味。
对于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政策明确要求加快食堂建设与改造,明确食堂供餐时间节点;过渡期内可采取企业供餐或中心校配餐等方式,但需严格筛选供餐单位,加强全程监管。此外,学校需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陪餐制度,邀请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堂管理监督,定期公开食材来源、供餐食谱等信息,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禁止食堂对外承包,核心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回归校园食堂的公益属性。教育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相关学校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对外承包食堂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大食堂建设投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监管透明度。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学生健康、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此次教育部的明确要求,既是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深化落实,也是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未来,随着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运营,让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放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饮食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