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在消费电子业的金字塔中,不同层次的企业之间的界限是动态的。首先,许多公司热衷于进入更高附加值的业务领域。某些合同制造商也提供设计服务(借此进入原始设计制造商的领域)。一些原始设计制造商(例如HTC)已经开始销售自己的品牌。甚至品牌也在寻求扩展到高附加值业务中,例如惠普积极增加IT咨询服务的权重。
其次,某些品牌(三星、索尼)为他们的竞争对手提供组件。苹果和三星在消费者市场可能是激烈的竞争对手,但三星也向苹果提供关键部件。事实上,三星智能手机销量在中国正遭受苹果和小米的强烈竞争,但其集成电路的销售蓬勃发展。这一部分要归功于三星竞争对手的需求。
消费类电子产品是一种高度不稳定的业务。快速创新和产品周期的缩短导致销量的剧烈波动。新产品可能无法产生预期的需求,或者它们可能成为一个巨大的成功,销售量远远超过预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生产可以迅速向上或向下调整成为关键。因此如何应付需求波动是所有玩家(和他们的工人)首要的管理挑战。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可能,买家试图将在市场上遇到的不确定性传递给他们的供应商。因此,自由选择自己的供应商是合同制造商的重要的讨价还价的问题,尤其是鸿海/富士康这样一个公司内部生产许多组件,并与其他供应商形成战略联盟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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