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写字楼强制使用“刷脸”才能通过门禁,多地售楼处记录购房者人脸信息用于“杀熟”定价,公共卫生间“刷脸”才能免费领厕纸……近年来,越来越多生活工作场景开始使用“刷脸”识别个人信息,“人脸”逐渐成为人们第二张“身份证”。然而,“刷脸”方便快捷的背后,也暗藏着不少隐私安全担忧。

6月1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其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处理规则、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规定,“刷脸”这一身份识别方式被施上“紧箍咒”。
《办法》立法依据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其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在境内为从事人脸识别技术研发、算法训练活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不适用该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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