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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系公司起诉万达及王健林,11月开庭

2025-10-17
万达和万科这场纠纷案是因为双方2019年在长春合作项目时涉及的财务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万达与长春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斥资200亿元打造“长春国际影都”项目。随后,万达引入万科共同开发“长春国际影都”项目。其中,万达负责文旅板块,万科负责住宅板块。
2020年,万科控制的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方式进入长春北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海南万骏于2019年9月和2020年6月先后两次向万达子公司万达地产支付了合作款共50亿元。
但在2021年6月,万科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合作。万达已返还万科52.4亿元资金,双方就投资款的善后却存在分歧,由此引发了财务纠纷。
对于纠纷,万科当时认为,万达已支付的52.4亿元款项中,本金为40亿元,12.4亿元是对这50亿元资金使用大约两年半的利息。通过诉讼,万科再次追索的13.8亿元中,10亿元是本金,利息是493万元,罚息是3.77亿元。
万达认为,2.4亿元加上16.3亿元就是18.7亿元,按照两年半的使用时间,来自于万达投资成本的节省和投资收益的回报,合计为37.4%。如果再支付13.8亿元,那两年半万科的收益将达到32.5亿元,投资回报率高达65%。因此,万达不认同再支付给万科13.8亿元。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6月5日,万科集团申请冻结了大连万达集团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9.79亿元股权,股权冻结期限至2026年6月4日,为期三年。
对于股权被冻结,万达集团当时表示,双方在长春项目中存在约10余亿元财务纠纷。万达方面认为,万科冻结万达商管19亿股权,大幅超过双方财务纠纷金额。
2023年的7月,有市场消息称,万科集团与万达集团在长春国际影都合作项目中产生的资金纠纷已基本达成和解。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当时接近万达人士回应称:消息属实;而接近万科人士则表示:暂无回应。
时隔两年多,双方再次走向对簿公堂。而在这背后的,是两家公司目前均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和对资金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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