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四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最终被罚没款合计3.55亿元,组织者郭某某个人被顶格罚款500万元,四家药企的4名责任人各被罚60万元。

近年来,原料药领域垄断现象频发。此次处罚彰显了反垄断“利剑高悬”的执法震慑,释放出“反垄断、护民生、强震慑”的强烈信号,也将促使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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